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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婆提出了离婚,可房子是我在结婚前贷款买的,我该怎么办呢?
释义
    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则可归该方名下,需补偿另一方。如无共识,可考虑协议,如不行,则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权益原则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而后共同还贷的房产,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在该方名下,并由该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优先考虑协议。如果协议不能达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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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