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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警察执勤标准
释义
    法律分析:1、县(市)级公安机关和直辖市公安分局,监所、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区(大队)以下单位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一类津贴每人每天5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天40元。
    2、市(地)级公安机关,监所、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一类津贴每人每天4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天30元。
    3、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所、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一类津贴每人每天3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天20元。
    4、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值勤时,执行同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值勤岗位津贴标准。
    5、县(市)级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40元;市(地)级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省级及以上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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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