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务室可以办身份证吗 |
释义 | 警务室不可以办身份证。 警务室只是公安机关的一个基层的警务办公点,是为了方便群众的一个渠道。办身份证还是需要到派出所的户籍室进行。 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要带着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挂失。公安机关会要求重新采集本人人像和双手指纹,核对户口本、户籍上的信息,采集信息; 2、公民申请领取、更换、补领身份证后,公安机关要按规定办理,可到当地报社登报声明; 3、公民急用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流程如下: 1、准备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审验材料。提交复印件及登记表,拍摄身份证标准照片; 3、办理身份证。采取指纹; 4、领取身份证。持《居民身份证领取通知单》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处领取身份证。 综上所述,警务室是不可以办身份证,需要到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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