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是双方在约定时间就事宜继续协商的一种担保方式。退定金的情况有三种:协商不成、一方无故不协商或改变内容、不可抗力等。关键是在约定时间内协商合同订立事宜。 法律分析 首先,定金是一种债务担保方式,其担保内容为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就订立事宜继续协商,以最大诚意促使合同成立。 其次,关于能否退还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 若交付定金后双方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未能订立,则不适用定金罚则。 2. 若一方无故未在约定期限内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内容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则适用定金罚则。 3. 若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政策调整导致一方有正当理由,不适用定金罚则。 综上可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在于是否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吕继超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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