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女儿收养还能收养一个儿子吗 |
释义 | 不能。按规定,收养人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才能收养:1、收养小孩时必须得年满三十周岁,以满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确立父母子女关系。2、收养小孩时收养人需无子女,即包括未生育子女、不能生育子女、子女已死亡以及无配偶者等情况。3、如果是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那么得夫妻双方共同抚养。4、原则上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所以,根据以上的规定,收养人既然已经有女儿了,那么就不符合膝下无子女的条件,自然是不可以继续收养儿子了。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收养女儿,也不会被支持。不过,如果收养人要收养孤儿、弃婴或者残疾儿童的话,那么将不会受到收养条件的限制,即有孩子的也可以收养,并且可以收养多个孩子。并且,当前政策也相当支持这种收养行为。 收养人只可以收养一个孩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一般而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人有一个子女有孩子可以再收养他人吗 收养人有一个子女的,也可以作为收养人,但要求收养人在能够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同时,还应当保护被收养人,并将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列为条件之一。 解除收养关系还能继承养父母遗产吗 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间不能再相互继承遗产。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一种收养关系,他们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都是从此而来,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依法解除,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除。 有儿子的人还能收养孩子吗 有子女的不能再收养孩子,不符合收养条件。但是《民法典》实施后收养条件中的无子女变更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也就是说《民法典》实施后符合其他收养条件,只有一名子女的也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公证后能办理收养证吗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只要在办理收养登记证的范围内,都可以办理并且应当办理收养登记。而收养公证并不是必须办理的,若已经办理了收养公证,只要符合办理收养登记的条件,仍然可以办理,并不会因为办理过收养公证就失去了办理收养登记证的权利。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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