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一般用于水电站、火力发电厂、变电站工作的制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也有此内容的规定。“两票三制”是电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最基本的制度之一,是我国电力行业多年运行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对任何人为责任事故的分析,均可以在其“两票三制”的执行问题上找到原因。 法律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