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可以提起诉讼。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一、夫妻扶养义务都是什么 夫妻扶养义务都是以下内容:1、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2、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结婚了是不是就对对方有扶养义务了 结婚了就对对方有扶养义务了,具体如下: 1、婚姻期间夫妻互相抚养是法律义务; 2、夫妻有互相扶持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3、定期支付抚养费,或者是以实物支持,包括定期的身体支持和精神安慰,夫妻之间互相扶持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平等的。 三、夫妻义务有哪些内容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助,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必须对其尽扶养的义务。在我国目前男女经济地位还有差别的情况下,在夫妻扶养问题上应当的特别注意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夫妻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