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其中: (一)按贷款范围: 1、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装修类贷款。70平米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70平米(含70平米)至120平米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120平米(含120平米)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 3、商转公类贷款。贷款额度在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及购房合同总价80%的前提下,可在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基础上追加5万元装修贷款。 4、拆迁房类贷款。若拆迁面积不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缴房款;若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贷款额度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平米单价,(平米单价=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 (二)按担保方式: 1、以《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的70%。 2、以质押担保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3、以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太原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原则上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贷款年限经中心认可后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审核人员要根据借款人身份情况、工作收入情况、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估后,确定是否予以延长),但仍执行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的政策。太原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水平执行。贷款期限为1年的,按合同利率标准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若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期限档次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