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会重新录口供吗吗? |
释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时,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属于证据之一,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后录了口供的,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的,是可以讯问嫌疑人录口供的。 一、刑事案件被退侦公安还会问话吗 1、刑事案件被退侦公安有可能还会问话,因为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而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获得一定证据的。 2、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讯问、提审犯罪嫌疑的时间不受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什么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2、对于不需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常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 6、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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