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产权一般指的是房产的所有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关权利,也就是享有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为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房屋产权一般包含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为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则根据有关法规一般为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期满可以自动续期。如果按照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分类的话,目前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一般可以划为以下四种:1、国家所有的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的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的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团体所有住宅。一般情况下,民用住宅的建筑权属年限是70年,而商用的房屋建筑权属年限是40年,期满可以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