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公司 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 子公司 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 公司法人代表 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 营业执照 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 法人代表 可以是一个人。 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