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采购人员通过虚报价格的方式赚取差价的,对公司利益造成侵害的,不构成犯罪的,按不当得利处理,构成犯罪的按职务侵占罪处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员拿回扣是属于商业受贿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