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会。公安机关会视情况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 一、案件移交检察院多久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二、侦查机关报请批捕后的流程。 侦查机关将案件犯罪嫌疑人抓获后,一般的拘留时间是3天,情况复杂可以延长1-4天,如果具有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情况,刑事拘留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在刑事拘留届满前侦查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批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一旦批捕,嫌疑人要送往看守所羁押,不批捕侦查机关就会为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一般是取保候审,但例外情况办理监视居住。 有的侦查机关不服,可以复议或者继续补充证据,临时办理监视居住。但后期如果没有合适的理由,比如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一般还是要办理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