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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左股骨中段骨折通过事故可以评定伤残几级
释义
    法律分析:骨折鉴定标准是:一级伤残,四肢完全丧失活动功能;二级伤残,四肢不能活动,功能障碍;三级伤残,四肢部分需要护理,不能自理;五级伤残,脊椎骨折畸形;六级伤残,四肢的拇指缺失或者丧失功能;七级伤残,颅骨全层缺失;八级伤残,双肢瘫痪或者单肢肌无力;九级伤残,四肢活动有部分障碍;十级伤残,骨折无障碍,无后遗症。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第五条 1-10级伤残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2、二级伤残,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3、三级伤残,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4、四级伤残,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5、五级伤残,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6、六级伤残,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7、七级伤残,七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8、八级伤残,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9、九级伤残,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10、十级伤残,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
    左桡骨远端骨折可以攻击几级残疾。
    法律分析:骨折可以做司法鉴定。如果案件当事人骨折并涉及案件性质、进展等关键的,那么自然要进行司法鉴定。如只是普通人遭遇健康损失,则没必要进行鉴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左髌骨骨折构成伤残吗?
    法律分析:骨折可以做司法鉴定。如果案件当事人骨折并涉及案件性质、进展等关键的,那么自然要进行司法鉴定。如只是普通人遭遇健康损失,则没必要进行鉴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肋骨骨折11根算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导致肋骨骨折十一根的,符合:
    b.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为九级伤残的。伤残鉴定时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大拇指骨折算几级伤残?
    1.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食指一节缺失;是九级伤残.
    2.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食指两节,三节缺失;是八级伤残.
    3.拇指末节缺失;食指三节以下缺失;是七级伤残.
    4.拇指缺失;食指三节以下缺失;是六级伤残。
    桡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桡骨骨折的伤残等级是要根据病情来决定的,然后最好是在相关的部门鉴定才能够决定的,而且还要等到治疗终结以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治疗没有终结,那就还不能符合评定的标准;单纯的桡骨骨折也是不能评定残疾的。如果桡骨骨折愈合后有后遗症,影响肢体功能,需到正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桡骨骨折一般是9至10级伤残。因此,桡骨骨折达到一个患肢的功能10%丧失,就可以构成为十级伤残。如果是靠近腕关节附近骨折,并且治疗术中这个内固定取出后,腕关节活动功能严重受限,关节丧失60%以上的功能也可以构成十级的伤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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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