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错,需要找法官更正。如果起诉的时候名字正确,应该去找当时主办的法官,要求更正。判决书涉及当事双方的利益,作为法律文书,应该非常严谨,当事人的名字都写错,若执行时被告不承认文中的人是自己,法院需要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案件可能需要重新审理。法院判决书是不允许有差错的,特别是当事人的姓名更不允许有差错,出现姓名差错会导致执行的麻烦。如果被告姓名打错了,法院会作出补正裁定来弥补判决书的瑕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