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采用商业医疗保险模式的国家是美国。 商业医疗保险模式亦称“私营医疗保障”。按照市场法则由私营机构自由经营的医疗保险模式。主要特点是:医疗保险被视为一种特殊商品,在市场上自由买卖,买方可以是企业、团体、政府或个人,卖方则是营利性(不享受税收优惠)或非营利性(享受税收优惠)的私人医疗保险公司或民间医疗保险机构。私营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投保人及其雇主所缴纳的保险费,政府财政不负责补贴,缴费水平通常取决于参保时年龄、性别以及个人的健康状况,是在假定未来保费收人现值与医疗费用支出现值相等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缴费一般较高。一般不适用于低收入阶层、老年人及体弱多病者,却能较好地满足中、高收入者高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但其社会公平性较差。美国是实行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