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拖欠租金房东可以换锁吗 |
释义 | 一、租客拖欠租金房东可以换锁吗 租客拖欠租金房东不可以换锁,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若房东已提前通知租客,则此时租客的行为视为不履行租赁合同,房东可因此不再与租客续约,可以换锁转租他人。但是,房东仍要履行后合同义务,即保管好租客遗留的财物,待其取走。 租客不交房租处理办法: 1、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理方式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少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也可约定承租方弃置房屋不顾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封存、拍卖房内物品,等等。这样,日后出现这样情况,处理起来就有依据。只要这些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只有解除合同通知送到对方手上时,合同才算解除。 3、出租方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必须要有依据。 因为根据民法典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以自由创设权利义务。合同的约定就是依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允许停水停电的或合同尚未解除的,则不能采取这种措施,否则,此举是构成侵权的,到头来就会“有理变成无理”,要赔偿对方损失的。因此,这类措施不应滥用,运用要有依据,用得恰当。 4、要充分利用法定的标的物提存制度。 民法典规定了标的物的提存制度,提存机关为公证机关。提存物品应依法进行,出租方千万不能单方擅自处理房内物品,要处理房内物品时,务必要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进行物品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是法律认可的一种法律行为,可作证据使用。同时,要做好物品请点记录,做好物品保管工作,以便将来物品交接。 三、租客拖欠租金业主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吗 1、业主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如果业主与租户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满足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业主也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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