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判了死缓后,可以减刑,减刑条件是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如果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应当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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