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过一次后第二次怎么提 |
释义 | 该文章主要提取了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资料和手续。第一次提取是以购房形式支取公积金,而第二次则要以还贷支取。对于偿还商业贷款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还款凭据。对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只需填写提取申请表格。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法律分析 一、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资料: 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2、《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3、银行还款存折(卡),提供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明细(须与借款合同的还款账号相符)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或《户口簿》;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应还款付息额,凡首次以购房还贷条件支取的(非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1-5项资料的复印件。 二、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一般来说,如果第一次是以购房形式支取公积金,那么第二次就要以还贷支取了,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偿还商业贷款 ①首次办理时,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据); ②第二次办理时,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借款合同,近期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③第三次及以后办理时,应提供近期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2)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参照商业贷款方式提供资料)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折、购房借款合同、银行还款存折、居民身份证等。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款付息额。第二次提取手续根据偿还贷款类型不同,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等。配偶偿还贷款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公积金贷款只需填写提取申请表格。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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