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
释义 | 本标准包括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可标准和热带农业、旅游、互联网和电信、医疗和健康服务、现代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油气、教育和科研、宣传文化、哲学社科、体育、法律服务、航运和维修、工程建筑(工业)设计、管理等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二)B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三)C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四)D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五)E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法律依据: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二、市场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二)B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三)C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四)D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五)E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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