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的;其他情形。 一、被人打了我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吗 当事人被他人殴打后,一般是不能要求对方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仅能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人身权包括哪些权利 人身权包括以下权利: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3、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6、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7、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8、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以下: 1、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2、侵犯他人健康权的行为; 3、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4、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5、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等。 侵犯人身权利的诉讼时效具体如下: 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总之,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