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董事不是必须是公司员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且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