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败诉了没有钱交诉讼费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行差别对待的,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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