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一、工伤劳动仲裁准备哪些法规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二、劳动纠纷的其他解决方式 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2、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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