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确定最终遗嘱的话,首先是要剔除无效遗嘱,例如口头遗嘱,无公证遗嘱,有疑问无法完全确定的遗嘱。然后按日期先后排列,日期再最后的一份可以被认定为最终遗嘱,如果多人有异议时,或有关受理单位/个人有异议时,可以申请法院审定,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执行。 遗嘱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若想使其所立之遗嘱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撤销。 3、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证明遗嘱是最后遗嘱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