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减假暂九类案件指的是涉恶案件的九类: 1、聚众斗殴罪; 2、强迫交易罪; 3、寻衅滋事罪; 4、敲诈勒索罪; 5、非法拘禁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开设赌场罪; 9、故意毁坏财物罪。减假暂,是对监狱服刑犯人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统称。 减假暂是是对监狱服刑犯人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统称。 申请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2、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3、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4、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5、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等。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缓刑又被称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一般指的是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且如暂缓执行期间确实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即规定一个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限内,犯罪人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