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仲裁与不离职仲裁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劳动仲裁期间离职不影响申请,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时效可中断或中止,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仍可提出申请。拖欠劳动报酬引发争议的劳动关系不受时效限制。 法律分析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不办离职。 1、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员工可以离职,劳动仲裁跟员工是否在职无关,只要仲裁有效的时限内提出劳动仲裁就可以的。 2、《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离职仲裁和不离职仲裁的利弊对比 离职仲裁和不离职仲裁都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然而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利弊的对比。离职仲裁的优势在于可以快速解决纠纷,减少双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同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离职仲裁则更注重维护员工的工作稳定性,避免因离职而造成的职业生涯中断和经济损失。然而,离职仲裁可能导致员工失去工作机会,而不离职仲裁可能会延长争议解决的时间。因此,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方式是关键。综上所述,离职仲裁和不离职仲裁各有利弊,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做出明智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离职仲裁和不离职仲裁都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各有利弊。离职仲裁快速解决纠纷,保护员工权益;不离职仲裁维护工作稳定性,避免经济损失。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方式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六条 【视为撤回仲裁裁决和缺席裁决】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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