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 冲还贷,就是用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冲还 住房贷款 ,包括 商业贷款 及组合贷款。要办理冲还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仅限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的商住房不可)。 (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 公积金贷款 债务 和冲还贷业务。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 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 账号、 身份证 、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提示1:办理冲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中国点预约,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 在办理之前,你还需要确认冲还贷的方式,即选择“年冲”或是“月冲”。 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每年仅可提取一次。 月冲:每月直接从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每月可提取,余额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提示2:冲还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 最后补充说明一点,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参与冲还贷。顺序为先用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进行冲抵,余额不足时,才能用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冲抵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