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霍邱规划建设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由中共霍邱县委、霍邱县人民政府主办,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第一房新媒体平台协办的“滨水之都 皖西钢城——2021年霍邱县土地推介会”正式召开。 此次推介会,霍邱县拟上市重点地块为25宗,总面积约2265亩。霍邱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全国近40家品牌房企代表齐聚合肥。关于2021年霍邱县发展战略、规划空间、供地计划等,这场推介会上都给到了非常详细的介绍和解读,干货满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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