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当事人需要向市级道路运输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企业章程文本、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道路运输挂历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还需进行实地核查,经过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向申请人出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0内向申请人发放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 1.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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