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成立条件是: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一、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二、玩忽职守罪的特征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主要特征是,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什么是玩忽职守罪的特征 玩忽职守罪的特征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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