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以下六点: 1、对已有的住房进行翻建或者是大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 2、合规离休或者是退休的用户; 3、因某些原因导致丧失了劳动能力,且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合同的用户; 4、移民或者是出境长期居住的用户; 5、购买房后,需要用这部分奖金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用户; 6、所租住的房费用已经超过了工资的收入情况的用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