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当事人购房后,孩子要在对应的学区入学的,应该把孩子及监护人(房主)的到该房产上,才能保障就近入学,否则就存在调剂入学的可能(根据学校生源而定)。应当保障、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划定学区读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招生的学校,欲要在心仪学校就读,必须将儿童的户籍放在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如果监护人不将孩子的户口迁入学区,就不能保障孩子在学校读书上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义务教育法》第12条 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当事人购房后,孩子要在对应的学区入学的,应该把孩子及监护人(房主)的户口迁移到该房产上,才能保障就近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