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首先要写的是双方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也就是租房与承租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等。2、协议中应当标明,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果租赁时间到的话,承租方仍旧想要继续租房,应该向租方提前一个月提出。达成之后,可以继续按照协议实行。既然续租的话需要提前一个月,终止合同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租方。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如果租房在租房子时,不想承包租赁期间乙方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的话,也应该在协议中明确写出。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尾处包括双方的签字,连续电话,签合同的时间等等,必要时也可以按上双方的手印。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