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措施有: 一、设计阶段:制定全过程质量保证计划; 二、采购阶段:对物资质量检查; 三、施工阶段:监督工作; 四、验收投产阶段:提出验收投产检查报告。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建筑工程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三年。 二、工会怎样监督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 工会监督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可以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投产前的检查验收阶段提出意见,也可以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增加或补建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求施工部门依法改善劳动条件。对未按国家规定同时配套安全卫生设施的,可以建议停止施工、投产,待安全卫生设施配套时再行施工等。 三、没有施工合同怎么谈价款 严格来说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接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