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在购买重疾险时已经患有“搭桥”病,是否可以购买?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是,对于已经患有疾病的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可以选择一些保险公司提供的“已知病史豁免条款”,即在事先告知并被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将来出现与已知病史相关的重疾,保险公司仍然会给付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事实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根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告知内容,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以及承保的条件、条款和保险费率等事项。 2.《保险法》第十二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事实告知不实或者故意不告知重要事实,致使保险人无法确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承保条件、条款和保险费率等事项错误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变更合同的,应当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示范文本》第七条 保险公司在未告知并被投保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投保人在合同成立前已经患有的疾病或者已经出现的异常情况,不承担责任。但是,对于已知病史的投保人,本条所述责任免除规定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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