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不同的重疾险产品及保险合同而定,需要具体分析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格式,明确约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等条款。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除外责任、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和其他有关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约定。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条:本保险适用于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十五条:以下情况不予给付保险金:(十)因被保险人意图自杀或者被保险人有故意犯罪行为;(十四)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或者等待期内患有本合同所列明的疾病,但未经核定或者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 综上所述,搭桥手术是否属于重疾险免责条款中的疾病需要具体分析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列明搭桥手术属于免责条款中的疾病,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给付保险金。但如果合同中未明确列明或者列明不清,则需要保险公司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给付保险金。同时,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自身情况,避免因未如实告知而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