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科目一是无法使用电子身份证的,如果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去办一个临时身份证,基本的考试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考场里面,会收集学生的驾驶档案。 2、其次,携带并且出示个人的身份证件,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进入到考场里面之后,必须要把手机的声音关掉,同时不能发出任何的响声。 4、课本不允许带入到考场中,等到检查完成以后,持卡人需要妥善报关好自己的身份证,同时把档案提交到考场前面的发卡窗口。 5、考生考试合格之后,可以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之下,前往考场出口签收以后再去离开考场。 6、没有通过考试的考生,同样是需要离开考场,等到工作人员通知下次补考的时间。 科目一考试的内容主要就是理论基础、地方性法规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总共有100道题目,必须要答对90道题目才算及格。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九条 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中选拔足够数量的考试员,从事考试工作。可以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工作和监督职责。 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九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 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部队驻地住址证明。 3.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4. 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6. 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或者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7.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