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猥亵罪。如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认定猥亵罪的条件如下: 1、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对异性实施猥亵行为,也可以对同性实施猥亵行为,此外还需注意两种特殊情况:一种是妇女可成为强制猥亵妇女罪的主体。第二种是丈夫可成为强制猥亵妻子的主体。公然强制猥亵妻子的部分行为,仍应认定为猥亵罪。例如丈夫在公共场所强行扒光妻子衣裤的,仍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侮辱、猥亵的行为会产生伤害妇女性感情的结果和危害他人性自由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本罪中,行为人往往具有刺激性欲、发泄情感、报复她人的目的,但主观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