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做录音遗嘱的办法: (1)准备阶段。即确认被继承人、见证人等必要人员是否到场,材料是否齐全; (2)制作阶段。即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年、月、日等; (3)完成阶段。即密封保存遗嘱,并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4)执行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