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是什么?: 1、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可能会导致该公司的经营者和经营策略的改变可以强制收购; 2、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时,可以强制收购。 收购公司的程序如下: 1、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5、签订收购协议。 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作出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协议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同时协议亦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纠纷解决的最根本性文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