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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带手铐出来的是不是已经定罪了?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非常严重,只有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二章警械的使用 第八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 逮捕 、拘留、看押、押解、审讯、 拘传 、 强制传唤 的; (三)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证据 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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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3: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