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机关单位日常保密工作是交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依据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条法律规定,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随便看
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犯吗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
共同犯罪的主从犯怎么界定
失踪人口的财产继承 -法律知识
应该继承丢失人的财产
遗产已经分配失踪继承人回来怎么办
保险退休年龄 -保险
应该继承丢失人的财产?
太原养老保险余额可以去服务大厅查询吗?
太原养老保险余额可以去服务大厅查询嘛?
2023年太原养老保险余额可以去服务大厅查询吗
太原社保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继承财产的年龄 -法律知识
财产继承人的顺序
财产继承权有年限吗?
财产继承权有年限吗
保险可以作为遗产吗
保险不能算遗产吗
保险算遗产吗 -保险
保险可以作为遗产吗?
保险理赔属于遗产吗
保险算不算遗产 法律问题
保险可以算遗产吗?
保险属于遗产吗 -遗产继承?
保险可以作为遗产嘛?
发问
发现
发现权
发现权纠纷案
发现物
发现占先
发薪日
发信人
发信主义
发行
发行标准
发行公债
发行股票
发行价
发行奖券或彩票罪
发行量
发行权
发行人
发行日期
发行税
发行物
发行新债券取代旧债券
发行银行
发行债券
发行准备金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16 6: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