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房“跳单”涉嫌违法。买房跳单属于违反委托求购协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中介方在买家跳单后,可以通过联系买家协商处理买家跳单的行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介方在与买家订立中介服务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出现跳单行为时的惩处措施,以避免跳单行为的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措施处理。 跳单买房行为的鉴定,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双方是否签订了居间合同。中介方有没有如实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房源信息、实地看房等,确认签订了合同并如实履行是认定的第一步。 2、委托人是否利用中介方的居间服务而成交。这种情况下需要看中介方是独家代理还是非独家代理,如果是非独家代理,需要考虑中介方与委托方订立合同的时间,确认委托方是根据哪家中介的服务而成交。 3、委托人故意逃避中介费。委托人为了逃避中介费,利用中介提供的信息与第三方私下成交。” 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会被认定是跳单买房,中介才能够获得补偿报酬费用。 法律依据: 在《民法典》中关于跳单的行为,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