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二手房时如果房主“跳价”悔约,买房者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在买卖城市私有房屋时,卖方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必须持有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并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可以起诉卖方违约。购买二手房时,房主“跳价”或者违反合同取消交易,买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在买卖城市私有房屋时,卖方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则需提供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 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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