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条件有: 1、主观方面为故意; 2、犯罪主体为负有解救被绑架的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4、客观方面表现为接到被绑架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解救被绑架的妇女的行为。 一、如何构成拐卖妇女和儿童罪 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客观方面表现为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二、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行为人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3、行为人存在故意;4、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被拐卖的儿童不进行解救。《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如何界定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 界定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负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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