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多久失去效力 |
释义 | 施工合同什么时候失去法律效力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施工合同附期限的,期限届满后就失去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咐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一、签订工程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工程合同与一般的合同比起来更为复杂,金额大、周期长,因此对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组多事项。 1、主体资格的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审查。 2、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手续是否完备。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3、履约能力的审查。履约能力即资金实力、技术、人员等。 4、建设工程的价款必须明确,按定额价、包干价还是协议价,以及付款进度和方式也要明确。 5、材料、设备供应条款、争议解决与工程分包条款、违约条款。 二、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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