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企业,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含义更宽泛,它还包括地方政府参与投资、控制的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形式。巩固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加强国有经济对国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实行的转换机制、抓大放小、改组改制、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政策性破产以及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改革,都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实践。 一、国有企业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我们可以对国企做出不同的分类。 1、以管辖范围为分类标准,国企可以分为央企和地方国企两类; 其中,国企是国家作为投资主体成立的企业,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一般规模大,效益高。而地方国企的生产资料归地方人民所共有,如省属国企和市属国企等。 2、以业务类型为标准,国企可以分为垄断性国企和竞争性国企; 在这个分类中,垄断性国企,是指业务范围由国家授权,并且垄断经营的企业,这类企业一般涉及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如交通、石油、通信、军工等规模宏大,地位重要的行业。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垄断性国有企业相对,其业务范围不受国家垄断。这一类国有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更具有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