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用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不是要扣工资,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费用,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可以额外扣除的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计算,包括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等。 法律分析 一、专项扣除是要扣工资吗 1、专项扣除不是要扣工资。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专项扣除是哪些 1、子女的教育; 2、赡养老人; 3、继续教育; 4、大病医疗; 5、租房租金; 6、买房贷款利息。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怎么规定的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结语 专项扣除不是要扣工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租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费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将综合所得减去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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