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能否与境外人员结婚? |
释义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中国公民中的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得与外国人结婚。 法律分析 不能,因为《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拓展延伸 警察是否受限制与境外人员结婚?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警察是否受限制与境外人员结婚存在差异。一些国家可能存在一些限制,如需要经过特定程序或获得特殊许可才能与境外人员结婚。这些限制可能是出于安全、国家利益或其他因素考虑的结果。然而,其他国家可能没有明确的限制,允许警察自由选择配偶,不论其国籍。因此,警察是否受限制与境外人员结婚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和政策。对于涉及此类问题的个人,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结语 根据中国《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的规定,某些中国公民如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得与外国人结婚。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警察与境外人员结婚是否受限存在差异。个人应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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